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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書說


2022年4月20日

轉載自【大百科词条(稿)】六书说

一、六书的定义

“六书”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周礼·地官·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但这里的六书是否跟汉字构造有关,学术界有争论。汉代学者把六书解释为关于汉字构造的6种基本原则,见于班固《汉书·艺文志》、郑众注《周礼·地官·保氏》、许慎《说文解字叙》。三人所说的六书名目不尽相同,前二人只提出六书名目,班固所说的六书是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郑众所说的六书是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只有许慎不仅列举名目,还进行了解释。《说文解字叙》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挥,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其中,察而见意今本作“察而可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据《汉书·艺文志》颜注改。)后人所说的六书,一般采用许慎的名称和班固的次序。

由于许慎对六书的解说比较简单,后人对六书的定义没有统一的看法。一般认为,“指事”可分为两类:一是由纯粹符号组合而成的,如“一、二、三”这样的字;一是在象形符号的基础上加上抽象符号构成,“本”是“从木,一在其下”,“末”是“从木,一在其上”,这两个字所从的“木”是象形符号,“一”则是抽象符号。“象形”,按照许慎的定义,指的是像“日”“月”这样的具体事物的字,构成的方法就是画出它们的样子。但实际上,许慎在具体分析汉字时要超出这个范围。有的象形字比较复杂,因为这些字所像的东西很难孤立地画出来,或者孤立地画出来容易与其他东西相混,所以在给它们造象形字时,就把与之相关的事物如周围环境、所附着的主体或所包含的东西等一起表示出来,如《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有:“果,木实也。从木,像果形在木之上。”单画一个果实形,容易跟别的东西混淆,所以连带把果实所附着的“木”也画出来了。

“形声”一般认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跟字义有关,称为“形符”;一部分跟字音有关,称为“音符”或“声符”。凡形声字,许慎都用“从某,某声”的方法来分析其结构。“江”“河”二字,就分别分析为“从水,工声”和“从水,可声”。

“会意”一般认为由两个以上的表意符号构成,利用字与字之间的形义关系,相互比合,构成新字。如《说文》有:“及,逮也。从又人”,“祭,祭祀也。从示,以手(又)持肉”。许慎为“会意”所举的两个例子“武”“信”,意思是指“止戈”为“武”,即能使战争停止才是真正的“武”;“人言”为“信”,即人讲的话应该有信用。现代学者一般认为,在上古文字里,这种跟后来的“歪”“孬”一类字相似的、完全依靠会合偏旁字义来表意的字非常少见,“武”字已见于殷墟甲骨文,“止戈为武”的信念显然不是当初造“武”字的人所能够有的;“信”大多数人认为本是从言人声的形声字。

以上三书,其实界线不很清楚,这往往成为人们批评六书说的一个重要原因。

“转注”一说,许慎解释得比较含糊,后人对转注的异说最多,几乎人们能够想到的解释都有人提出过,但是到底哪一种说法才是许慎的原意,恐怕难以弄清楚。有的学者注意到,在早期汉字以及一些比较原始的文字里,往往存在着用一个字形表示多个词的现象。这种现象跟假借、引申都不同,很可能就是许慎所说的“转注”。从许慎所举的例子来看,“考”“老”二字是转注。在早期汉字里,确实有“老”这个字形既表示“老”这个词,也表示“考”这个词的现象。“老”“考”二字是后来才分化的。这种说法值得参考。

“假借”,一般认为许慎的定义跟所举的例字是两种不同的现象。定义所说的是借用某个字来表示跟这个字同音或音近的词,而字例实际上是指词义引申的现象。按照《说文》,“令”本指“发号”,“长”本指“久远”。许慎认为当“令”表示“县令”之“令”“长”表示“长官”之“长”时就是假借。其实,这应当是词义引申。宋末元初戴侗《六书故》已经明确提出假借不应该包括引申,他认为“所谓假借者,义无所因,特借其声,然后谓之假借”。在他看来,“令”“长”不能用作假借的例字,像“豆”字本来当一种盛食器皿讲,又借为豆麦之“豆”,这才是真正的假借。现代学者一般把“假借”分为三种:①本无其字的假借。即始终只用借字来表示语言中的有些词,如古汉语中的虚词“其”“之”,用的都是借字,因为“其”“之”这两个字本来不是为虚词而造的。②本字后造的假借。即有的词本来用借字表示,后来才为它们造了本字,如古人本来借“师众”之“师”表示“狮子”之“狮”,后来才专门造了“狮”这个本字。③本有本字的假借。有很多本有本字的词,由于种种原因,人们也会不用本字而用借字。如“艸”本是“cǎo本”之“cǎo”的本字,但是古人很早就借“草”来表示这个词,而“草”本来是为“草斗(栎树的果实)”之“草”而造的。

二、六书说的发展

汉代以后,六书理论陷于停滞,到南唐徐锴作《说文解字系传》始有所阐发。宋代郑樵是文字学上第一个撇开《说文》系统,专用六书来研究一切文字的人。他的有关说法保留在《通志·六书略》中。他以六书统字,每一书又作了细致的分类。此后直至元明时代,六书成为汉字学研究最核心的问题,有一大批以六书为内容的著作,如宋末元初戴侗的《六书故》、元代杨桓的《六书统》和《六书溯源》、周伯琦的《六书正讹》、明代赵㧑谦的《六书本义》、魏校的《六书精蕴》、杨慎的《六书索隐》、吴元满的《六书正义》《六书总要》《六书溯原直音》《谐声指南》、赵宧光的《六书长笺》等。清代关于六书说的研究论著更多,在综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戴震在《答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书》中明确提出“四体二用”说,认为六书当中指事、象形、形声、会意是造字之法,转注和假借则是用字之法。此说影响很大,至今仍有人撰文讨论。除此之外,段玉裁、桂馥、王筠、朱骏声等《说文》四大家对“六书”说都有很深入的研究,也各有缺点,难以指明六书说的确实含义以及各自的界线。虽然这样,他们的研究都推进了对汉字构造的认识。

20世纪30年代以后,现代意义的汉字学建立起来。唐兰首先对六书说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建立了自己的象形、象意、形声的“三书说”。1956年,陈梦家出版《殷墟卜辞综述》,在此书的“文字”章里,批评了唐兰三书说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三书说,即象形、假借、形声。1988年,裘锡圭出版《文字学概要》一书,认为陈梦家的三书说基本上是合理的,只是象形应该改为表意,同时还指出汉字中有一些字是表意、假借、形声三书说所不能包括的。2002年,王宁出版《汉字构形学讲座》一书,提出汉字的基本结构单位是构件,构件是具有一定构造功能的构形单位,包括表形、表义、示音、标示等功能。据此将汉字的结构类型分为“全功能零合成字、标形合成字、标义合成字、会形合成字、形义合成字、会义合成字、无音综合合成字、标音合成字、形音合成字、义音合成字、有音综合合成字”等11种模式。这是在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书基础上对古今汉字构形结构的系统思考。2014年,黄德宽先后出版《古汉字发展论》《古文字学》,通过大量字料研究,得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书大体符合古汉字符号生成的实际,也比较适宜于古汉字结构的研究及构形方式系统的动态分析。研究显示,指事、象形和会意等构形方式在殷商时期已经发展到比较完善并逐步丧失构成新字能力的阶段;西周时期形声构形方式已发展成为汉字构形的主要方式;西周之后,汉字构形方式总体上看再也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形声构形方式的勃兴和表意构形方式的衰落,其时间之早是以往学者所未曾揭明的。象形是基础,同时也有一部分指事字来源于较早的刻画符号。形声是汉字孳乳的主要手段,这说明形声结构的出现,使汉字构造由较为原始的以形表意过渡到记音表意的阶段,从而开辟了汉字发展的广阔前景。关于汉字构造的学说还有很多,反映了现代学者从各种角度来探讨汉字构造,这些都是有价值的探索,但是要达到统一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扩展阅读

  1. 黄德宽,陈秉新.汉语文字学史.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0.
  2. 黄德宽.古汉字发展论.北京:中华书局,2014.
  3. 黄德宽.古文字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4.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5. 王宁.汉字构形学讲座.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